10.1 一般规定


10.1.1 本章适用于除锅炉外的空调冷热源设备与辅助设备的安装。
10.1.2 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施工条件:
    1 施工方案已批准,采用的技术标准、质量和安全控制措施文件齐全;燃油、燃气机组的施工图已经消防部门审批;
    2 设备及辅助材料进场检验合格,设备安装说明已熟悉;
    3 基础验收已合格,并办理移交手续;
    4 道路、水源、电源、蒸汽、压缩空气和照明等满足设备安装要求;
    5 设备利用建筑结构作为起吊、搬运的承力点时,应对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进行核算,并应经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同意再利用;
    6 安装施工机具和工具已齐备,满足使用要求。
10.1.3 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的运输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应核实设备与运输通道的尺寸,保证设备运输通道畅通;
    2 应复核设备重量与运输通道的结构承载能力,确保结构梁、柱、板的承载安全;
    3 设备运输应平稳,并采取防振、防滑、防倾斜等安全保护措施;
    4 采用的吊具应能承受吊装设备的整个重量,吊索与设备接触部位应衬垫软质材料;
    5 设备应捆扎稳固,主要受力点应高于设备重心,具有公共底座设备的吊装,其受力点不应使设备底座产生扭曲和变形。
10.1.4 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 1 设备安装前,油封、气封应良好,且无腐蚀;
    2 设备安装位置应正确,设备安装平整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;
    3 采用隔振器的设备,其隔振器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正确,每个隔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,偏差不应大于2mm;
    4 现场组装的制冷机组安装前,应清洗主机零部件、附属设备和管道。清洗后,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,并应检查零部件表面有无损伤及缺陷,合格后应在表面涂上一层冷冻机油。
10.1.5 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:
    1 设备应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搬运、拆卸包装、就位。严禁敲打、碰撞机组外表、连接件及焊接处。
    2 设备运至现场后,应采取防雨、防雪、防潮措施,妥善保管。
    3 设备安装就位后,应采取防止设备损坏、污染、丢失等措施。
    4 设备接口、仪表、操作盘等应采取封闭、包扎等保护措施。
    5 安装后的设备不应作为其他受力的支点。
    6 管道与设备连接后,不宜再进行焊接和气割,必须进行焊接和气割时,应拆下管道或采取必要的措施,防止焊渣进入管道系统内或损坏设备。
10.1.6 空调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:
    1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前,应对使用的机具进行安全检查;
    2 设备运输、安装时,应注意路面上的孔、洞、沟和其他障碍物;
    3 油品等废料应统一收集和处理。

条文说明

10.1.1 本章涉及的空调冷热源设备包括蒸汽压缩式制冷(热泵)机组、吸收式制冷机组。其中蒸汽压缩式制冷(热泵)机组包括常规(以冷却塔为冷却方式)电制冷机组、水源热泵机组、空气源热泵机组和水环热泵机组;吸收式制冷机组包括燃气或燃油的直燃吸收式制冷机组、蒸汽型或热水型吸收式制冷机组。本章涉及的空调冷热源辅助设备包括冷却塔、换热设备、水泵、蓄冷蓄热设备、软化水装置、制冷制热附属设备等。制冷制热附属设备包括分集水器、净化设备、过滤装置、定压稳压装置等。
10.1.2 设备施工安装常用的施工机具和工具有起重机、叉车、钢丝绳、电锤、吊装葫芦、千斤顶、管钳、套筒扳手、活扳手、电气焊设备、道木、滚杠、撬棒等。测量工具有钢直尺、钢卷尺、角尺、水平仪、百分表、塞尺、线坠、水准仪、经纬仪、测温计、毕托管、U形压力计等。
10.1.3 本条中的设备运输是指施工现场内的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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